为做好2025年年终财务结账及决算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末报账时间安排
1、自助投递机开放截止时间为12月1日16:00。
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号为7-9开头)报销业务、合同款结算业务、水电暖费用支付业务,现场受理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11:00。
3、科研劳酬、学生奖助学金、在职人员临时酬金等人员经费发放,借款冲销业务,发票等开票业务,现场受理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11:00。
4、自12月11日起财务处将对已接收的预约报销单据在财政一体化系统封账前集中进行结算处理,同时进行年终对账、结账、建新账等工作,不再受理对外业务。
二、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经费使用应本着“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坚持厉行节约,严禁“突击花钱”,要依法依规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财政专项资金,务必在11月末之前形成实际支出。若无法全部执行,请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于11月10日前告知财务处,避免资金被财政收回。
3、设备和物资采购、工程维修改造等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加快办理验收及结算付款手续,避免政府采购冻结资金年末被财政收回。
三、清理应收款项,避免形成呆账
1、各单位应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对本单位教工超过1个月的借款进行清理,并在12月10日前办理结账。
2、已预开发票或收据,款项若已到账,请尽快办理入账手续;若无法如期到账,务必在12月10日前将发票或收据交还财务处冲红处理。
四、催缴学宿费欠费
尚有学宿费欠费的学院继续做好学宿费催缴工作,学生处与各学院通力配合协助财务处做好学生使用助学贷款缴纳学宿费的入账工作,督促贷款学生及时补缴贷款额度不足部分形成的学宿费欠费。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因年末业务量较大,请各报账人耐心等待资金到账(最长约10个工作日);同时请报账人注意查看网上预约报账系统退单信息(年末报账期间无法电话一一通知),退单如未在两个工作日内改正后重新送达将不予处理。退单请尽快取走,以免造成票据遗失。
2、各部门请于12月19日前将网上预约已申报但未提交至财务处的单据(包括票据审核不合格已退单的情况)予以撤销,以免影响年末项目查询额度的准确性。
编辑/孙博、许姝佳
审核/孙博、杨阳、许姝佳
审核/孙博、杨阳、许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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