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动态

关于编报2026年校本级预算的通知

来源: 财务处 添加时间: 2025-10-10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省厅《关于全面使用零基预算方式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25】20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2025】115号)的要求,2026年校本级预算的编报坚持从严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深化统筹校内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现就编报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预算编报责任分工
  1、收入预算、人员经费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等,与省本级“一上”预算(8月份已完成)保持一致,如无重大变动无须重复申报。
  2、公用经费预算
  (1)教学教辅单位的生均、师均定额预算,由财务处代编;
  (2)教学教辅单位的实习、实验维持费预算,由教务处代编;
  (3)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单位,由相关学院根据“一上”收入预算自行申报支出预算,实行全成本核算;
  (4)微专业、辅修、服务性收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Isec项目等,由财务处根据各学院“一上”收入预算代编支出预算,待收入实现后按制度规定进行分配;
  (5)机关教辅单位、研究生学院的办公费以及学校公共支出预算,由财务处代编;
  (6)机关教辅单位、研究生学院的业务费预算,由各部门自行申报。
  3、发展建设类项目预算
  已根据《大连工业大学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大工大校发【2023】218号文件)规定单独布置,归口管理部门须按规定时间内入库,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预算。
  二、 预算编报要求
  1、公用经费须细化编制,区分刚性支出和运行支出填报附件,测算过程要详细易懂,采购事项要在细化条目后面单独标注“采购”字样(如未标注,执行采购时需单独上会)。
  2、请于10月24日前报送附件,纸质版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送财务处张小明(综合楼A826、联系电话86322499),电子版发送至财务处管理科邮箱:cwcgl@dlpu.edu.cn附件:2026年公用经费预算申请表.xls
  
编辑/张小明
审核/张小明、杨阳、许姝佳
浏览量: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