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广大教职员工更清楚、更快捷的查询工资发放明细,校财务处对系统进行更新,现就新系统几点说明如下:
1.补扣款.
就教职工普遍反映每月补扣款不清楚的问题,现将其细分为若干项,如“基本工资补款”、“房帖补款”等,各工资补款项合计为“工资补款合计”岗贴补款各项合计为“岗贴补款合计”,扣款与之相同。
2.公积金.
在此新系统中,为方便教职工查询公积金状况,新增“校缴公积金”项目——单位缴公积金数,应扣中的“93公积金”、“99公积金”变为每月公积金实际存缴额,即每月入公积金卡金额。
个人缴扣金额 =“93公积金”或“99公积金”-“校缴公积金”
例:旧工资系统中93公积金及99公积金为个人扣款数 假设为40元
新工资系统中93公积金及99公积金为个人扣款数40+学校为其缴纳数60 = 100元
3.个人所得税.
工资中计税项目为“工资所得税”
岗贴中计税项目为“岗贴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工资所得税”+“岗贴所得税”
4.计税字段.
新系统中“计税工资”项为当月应纳税收入
国家规定免税字段为:取暖费、独子费、补足35
应纳税所得额=计税工资 - 医疗保险 - 公积金个人扣缴额 - 合同保险 - 2000
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以下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1 |
不超过500元的 |
5 |
0 |
2 |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
10 |
25 |
3 |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
15 |
125 |
4 |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
20 |
375 |
5 |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
25 |
1375 |
6 |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30 |
3375 |
7 |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6375 |
8 |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40 |
10375 |
9 |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
45 |
15375 |
例:某人应发数为4000元,扣款、医保、公积金等扣款项合计为600元
则,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 – 600 – 2000 = 1400 元
应纳税额= 1400 * 10% - 25 =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