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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27年校本级预算的通知

来源: 财务处 添加时间: 2026-10-12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编制省本级202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辽财预〔2026〕221号)的要求,2027年校本级预算的编报将突出加强统筹,集中财力办好大事要事。坚持零基预算编制原则、从严落实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控制会议、培训、差旅、庆典论坛和“三公”经费,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公用经费较2026年只减不增。同时,新增资产配置坚持“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节约高效”的原则,优先调剂解决;深化统筹校内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现就编报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报责任分工
  1.收入预算、人员经费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等,与省本级“一上”预算(8月份已完成)保持一致,如无重大变动无须重复申报。
  2.公用经费预算
  (1)教学教辅单位的生均、师均定额预算,由财务处代编;
  (2)教学教辅单位的实习、实验维持费预算,由教务处代编;
  (3)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单位,由相关学院根据“一上”收入预算自行申报支出预算,实行全成本核算;
  (4)微专业、辅修、服务性收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Isec项目等,待收入实现后按制度规定进行分配;
  (5)机关教辅单位、研究生学院的办公费以及学校公共支出预算,由财务处代编;
  (6)机关教辅单位、中白学院、研究生学院的业务费预算,由各部门自行申报。
  3.发展建设类项目预算
  已根据《大连工业大学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大工大校发〔2023〕218号文件)规定单独布置,归口管理部门须按规定时间内入库,并做好可行性论证,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预算。
  二、预算编报要求
  1.公用经费须细化编制,区分刚性支出和运行支出填报附件,测算过程要详细易懂,采购事项要在细化条目后面单独标注“采购”字样(如未标注,执行采购时需单独上会)。
  2.请于10月26日前报送附件,纸质版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送财务处张小明(综合楼A826、联系电话86322499),电子版发送至财务处管理科邮箱:cwcgl@dlpu.edu.cn。
附件:2027年公用经费预算申请表.xls
  
编辑/张小明、贺强
审核/张小明、许姝佳、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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